康德(提出良心制裁,Kant, 1724~1804)
1. 教育理論應學術化:
(1)康德極力提倡「教育是一種藝術」。意為教育學應有其系統的原理原則,應該科學化,一如藝術應有其
創發性的學術基礎,不能一直停滯在人云亦云的常識層次。
(2)其提倡實驗學校的設立,並贊助當時的泛愛學校的教育實驗;且影響他大學哲學教授講習的繼任者赫爾
巴特之創設教育研究所,設立實驗學校,開創教育學的積極研究。
2. 教育目的應以大同為理想:
(1)康德認為:①教育的目的:「人由於教育始能成為人」(Man can only become man by education.)
(2)晚年:「世界觀」(weltanschauung)的教育理想。 (11 май 1724 г. – 10 май 1804 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