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鸿慈【1853—1910年】 (jan 1, 1853 – jan 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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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光孺,号少怀,晚号毅庵,广东广州府南海县大同绿涌村人(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社区二村人)。
清末出国考察五大臣之一,近代中国第一位司法部长。戴鸿慈身历咸丰、同治、光绪、宣统四朝,官至礼部尚书、法部尚书、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正一品官阶,是清末一品重臣,是清朝二百多年广东省籍任职最高的官员。
戴鸿慈十五岁为补县廪生,二十岁为同治癸酉科拔贡、联捷解元。
光绪二年(1876年)中进士,授翰林编修,鸿慈的试卷批语为:“大雅从容,馨澈铃圆,金和玉节,声情茂美,神致安闲”;“志和音雅,气足神完”;“词笔凝练,绝去肤庸”。
光绪二十年(1894年)翰林大考,名列一等。历官刑部侍郎、户部侍郎、经筵讲官、参预政务大臣,礼部尚书等职。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特派大臣到欧美考察政治,即著名的“五大臣出洋”。戴鸿慈为五大臣之一,出使美、英、法、德和丹麦、瑞士、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国。欧美考察后,使戴大开眼界,认识到中国只有改革才有出路,归国后奏请立宪和中央官制改革。改刑部为法部,戴首任尚书,由此终结了中国数千年司法与行政不分的状况,揭开了实行司法独立的制度架构。他还提倡中国要富强,必须固边疆、振兴实业及开矿、兴学、修铁路等,是清末具有开放思想和政治眼光的重臣。
宣统元年(1909年)八月,以尚书衔在军机处行走,十一月,升协办大学士。
宣统二年(1910年)正月逝世,终年58岁。赏加太子少保,谥文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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