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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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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文書 (mar 1, 1636 – jun 1, 1813)

Description:

1636年5月26日,荷蘭人在新港社開辦了第一所學校,這個學校不僅將宗教教育制度化,而且也導入西方的讀寫識字能力訓練。由於荷蘭的教派主張以方言或口語來傳教,因此以新港語做為學校的教學語言。除了用拉丁字母將口語書寫下來以外,同時也編輯了教義問答、祈禱文等做為教材。宣教師尤羅伯(Robertus Junius)於1643年的教育報告中記載,新港學校已有80名學生,其中有24名學生在學習書寫,大約有8到10個人能整齊的書寫,在鄰近的目加留灣學校中,全部的90個學生中也有8個能夠書寫。
漢文與新港文並列的新港文書,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
這些派駐在台灣的宣教師除了傳教外,也編輯了各種的字典、教義書,如以大武壠語及新港語翻譯的「馬太福音」、虎尾壟語的「虎尾壟語詞典」等,成為後來學者研究原住民語言的依據。在這些留存下來的歷史文件中,最著名的就是原住民與漢人因土地關係而訂定的契約文書,俗稱為「番仔契」,也就是所謂的「新港文書」。
荷蘭人統治台灣的時間雖然只有短短38年,然而其對台灣本土文化的發展卻有相當程度的重大影響。以新港文書為例,目前我們所能看到年代最晚的新港文書,係完成於清朝人統治台灣的1784年,目前可考據一直至1813年(嘉慶十八年)還有此類雙語契約文書,那已經距離荷蘭人離開台灣的1662年超過150年了,但是卻仍然有人繼續使用荷蘭人所教導的羅馬字,來進行契約文書的書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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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mar 1, 1636
jun 1, 1813
~ 177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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