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維爾茨堡事件 (apr 1, 1627 – jun 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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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巫術審判中,最讓人膽戰心驚的案例莫過於1627年至1629年發生在維爾茨堡的事件。 在《巫術腳本》(Acta et Scripta Magica)中,豪伯(Hauber)提供了一份受害者名單,並在附註中說,這份名單並不完整,因為還有大量被燒死的人未 收入其中。 根據豪伯的名單,光是維爾茨堡市(而不是整個維爾茨堡省),兩年之內就有一百五十七人在二十九場火刑中被燒死,這表示平均每場 要燒死五到六人。 這些人包括三名演員、四個旅館老闆、三名維爾茨堡的市議員、十四名教區牧師、市長妻子、一名藥劑師的妻子與女兒、兩名唱詩班成員、城裡最美麗的女孩戈貝爾·巴伯林(Gobel Babelin)、市議員施托爾岑貝格的妻子和他年幼的兒子與女兒…窮人與富人、青年與老人,都遭遇了同樣的厄運。 名單上共有三十二個無家可歸之人被指控使用巫術,因為沒辦法為自己提出令人滿意的辯護,他們全部被判有罪。 在第十七場火刑中,被害者就是一個十二歲的流浪兒和四個睡在市集中的奇怪男女。 這份名單上出現的孩童數量更是讓人髮指。 第十三場與第十四場火刑的受害者共有四人,其中就包括一個九歲的小女僕和她的妹妹;第十八場火刑的受害者是兩個十二歲的男孩、一個十 五歲的女孩;第十九場的受害者是貴族世家羅騰罕(Rotenhahn)年僅九歲的繼承人,以及另外兩個分別為十歲、十二歲的男孩。 名單上還出現了維爾茨堡最胖的人鮑納赫和最富有的人史丹納克(Steinacher)。
讓籠罩在這座不幸的城市乃至整個歐洲上空的幻象繼續存在的是自願站出來承認巫術存在的大量患有疑病症與其他疾病的人。 有幾個出現在這份名單上的人,光憑自己的證詞就被處死了。 如先前提到的藥劑師的妻子與女兒,都是因為聲稱自己會使用巫術或是能利用咒語和手段召喚魔鬼而被處死的。 在那個令人戰慄的年代,嫌犯的幻想症幾乎與法官的同樣嚴重。 那些墮落的人往日或許只會想著該如何當小偷或謀害他人,現在卻企圖透過虛無縹緲的巫術來獲取力量,有時更為了嚇唬人而假裝自己可以召喚撒旦。 第一場火刑中有一個妓女,她被指控反覆使用咒語,企圖將自己的死對頭變成羊。 這則愚蠢的咒語被收錄在霍斯特的《魔法典》(Zauberbibliothek)中。 據說,施咒者必須緩慢地背誦其內容,同時揮舞自己的雙手,如果魔鬼沒有馬上出現,就必須再念一遍。 有時候,魔鬼待的時間會比較長,如果女巫想快點擺脫魔鬼,她只需要倒著背誦一段咒語,魔鬼就會消失,只留下一股使人窒息的氣味。
這些毫無意義的咒語很快就被全德意志的小男孩學會了。 許多不幸的小男孩在打鬧間誦出這些句子,並為此賠上一生——有三個十到十五歲的男孩就在維爾茨堡被活活燒死。 這樣一來,整個城市的男孩就開始相信咒語的力量是真的。 一個男孩承認自己曾試圖召喚魔鬼,並承認如果魔鬼可以每天都給他美味的晚餐和蛋糕,並給他一匹小馬騎,他願意將靈魂賣給他。 這個小男孩沒有被爸媽毒打一頓,而是被吊死燒掉了。
林德海姆教區燒死的女巫數量居然比維爾茨堡的更令人咋舌。 據說,著名女巫龐普安娜(Pomp Anna)一個眼神就能使敵人生病。 1633年,她與三個夥伴被揭發,並被處以火刑。 在這個至多千人的教區裡,平均每年處死的人就有五個,從1660年至1664年,處死的總人數高達三十人。 假使當時整個德意志都按照這可怕的比例執行死刑,幾乎所有家庭都要家破人亡了。
1627年,在德意志開始流行一首民謠。 根據當年一份在施馬爾卡爾登發行的刊物的頭版內容,「在法蘭克尼亞、班貝格和維爾茨堡發生的知名事件,以及那些出於貪婪或野心將自我出賣給魔鬼之人的 最後下場寫成歌,並配上多蘿西亞小調傳唱」。
那些女巫在火刑柱上分分秒秒所遭受的痛苦,都被化成文字。 但當詩人描述這些因不尋常罪行而被綁上火刑柱,並因痛苦而扭曲了面孔,以尖厲的叫聲劃破周圍空氣的女巫時,卻透著某種異樣的詼諧。 有一首打油詩將迫使女巫招供的詭計變成了笑話:當女巫堅決拒絕招認自己和邪惡勢力勾連時,委員便命令劊子手身披熊皮,戴上牛角,拖著長長的尾巴和雜七雜八的裝飾進入女巫的牢房。 處在黑暗牢房中的女人,在恐懼之下根本沒想到這是一場騙局。 她以為地獄王子真的站在自己面前,當她被告知要保持勇氣,要相信自己終究會從敵人的手中被拯救出來時,她跪倒在假扮的魔鬼跟前,發誓自己來世必會獻上自己的 肉體與靈魂。 或許,德意志是全歐洲唯一幻像如此猖獗,以至於那些令人憎惡的詩句也為人們津津樂道的國家了。 就像羽毛能用來指示風向一樣,這首低俗的民謠反映了當時社會大眾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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