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 尼閣二世 NICOLAUS II (dec 6, 1058 – jul 27, 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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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年其詔書《以神之名》指定樞機團為唯一選舉教宗機構(教宗選舉)。
早期基督教徒社群冒起時,神職人員和平信徒在鄰近教區主教的協助下選出主教。聖居普良指教宗科爾乃略是被「天主及其教會的旨意、接近全體聖職人員的見證,年老主教(司鐸)組成的主教團及心存善意的人」選為羅馬主教。跟其他教區一樣,羅馬教區所有神職人員組成選出羅馬主教的團體。羅馬主教的選舉不設投票制,而是以神職人員的一致共識或「一致歡呼」選出。當該人被選為候選羅馬主教後,人民其後會表達普遍贊成還是普遍不贊成他出任羅馬主教的意願。這個非確切的選舉程序或會導致對立教宗出現。
769年舉行的拉特朗宗教會議廢除了平信徒拒絕承認被選為羅馬主教者之權。不過,教宗尼閣一世於862年的羅馬宗教會議裡將這個權力重新賦予羅馬貴族。教宗需要發誓效忠神聖羅馬帝國皇帝,而皇帝有保護羅馬為一個安全及和平城市之責。1059年,教宗選舉的規範改變。教宗尼閣二世發出教宗詔書《以天主之名》。詔書裡規定樞機為羅馬主教選舉的唯一選舉人,而被樞機選為羅馬主教的人會在得到神職人員和平信徒的同意後就任為羅馬主教。各主教級樞機會先會面商討羅馬主教的候選人,然後再召集各司鐸級樞機和各執事級樞機正式投票選出羅馬主教。1139年的第二次拉特朗大公會議將候任羅馬主教必須得到神職人員和平信徒同意後就任的規定廢除,而1179年的第三次拉特朗大公會議決定將樞機團內三個等級的樞機賦予平等地位。[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95%99%E5%AE%97%E9%80%89%E4%B8%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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