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女皇 (may 9, 1707 – aug 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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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英語:Anne,又譯為安;1665年2月6日-1714年8月1日[註 1]),通稱安妮女皇(Queen Anne),1702年3月8日起成為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三國女皇。1707年5月1日,英蘇《聯合法令》正式生效,英格蘭和蘇格蘭兩個王國合併為大不列顛王國。於是她以大不列顛女皇名義繼續統治,直到1714年逝世。
安妮是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國王占士二世及七世與夫人(即位前)安妮·海德的次女。1683年,她與丹麥的佐治王子結婚。1701年,英格蘭王國議會通過《1701年王位繼承法》,安妮被確認為英格蘭國王威廉三世的皇位繼承人。1702年威廉逝世,安妮即位為英格蘭、蘇格蘭和愛爾蘭三國女皇。1707年,英格蘭王國議會與蘇格蘭王國議會合併,兩個國家真正地聯合在一起。
自1701年起,安妮就飽受體質虛弱及無後嗣問題的困擾,即使當年的「嗣位法」規定:排除掉所有天主教徒的皇位繼承權之後,英國皇位將由新教的漢諾威王朝繼承,但安妮和多數英人卻認為這樣的安排並非最令人滿意的選擇。1710年後,托利黨領袖、國務大臣博林布魯克勳爵多次與安妮的弟弟、老皇位覬覦者占士·法蘭西斯·愛德華·斯圖亞特聯繫,希望占士能夠放棄天主教信仰來換取皇位繼承權,但遭到占士拒絕。1714年,安妮女皇在駕崩前任命梳士貝利公爵為首席大臣(至關重要的財政大臣),確保新教的漢諾威選帝侯格奧爾格一世·路德維希,能夠安全地繼承英國皇位。
雖然安妮才智平庸[1],但她虔誠篤實的性格,配上一定的政治敏銳度,使她經常能順應民意、放權國會與才幹大臣(尊·邱吉爾為首),促進了議會制的發展。加上當時英國軍事與經濟的發展都一片大好,1713年的《烏得勒支和約》更使英國大獲其利並上升為一流大國(成為超越荷、法的海上首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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