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 1634 - 蘭開夏郡女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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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開夏郡女巫」現在已經成了讚美郡女子特別美麗的用語,但不是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字眼背後的故事。 住在蘭開夏郡彭德爾森林邊上的男孩羅賓遜就是這起悲劇的男主角。 許多年後,他承認自己受當伐木工人的父親與其他人的唆性作了偽證,將那些可憐的女性送上火刑柱。 這起知名案件大約發生在1634年。 當時,羅賓遜大量散播謠言,指明修女迪肯森是個女巫。 這些謠言傳到地方法官的耳中,羅賓遜被抓去審問。 他毫不遲疑地說了一個令人吃驚的故事,他表現坦誠,沒有人質疑他。 他說,有一天,他在森林中開心地採藍莓時看到兩隻獵犬,當時他覺得是附近的人養的狗。 出於貪玩的本能,他打算逗弄這兩隻狗。 他發現遠處有一隻野兔,於是命令獵犬追上去。 但它們動也不動。 他生氣地拿起一截樹枝,準備教訓這兩隻狗。 突然間,其中一隻狗站起身,變成一個女人,另一隻狗則變成一個小男孩。 他立刻認出對方就是迪肯森修女。 修女給了他一些錢,讓他將自己的靈魂賣給魔鬼,但他拒絕了。 聽到他的答案後,女人從口袋中掏出韁轡在小男孩的頭頂上搖晃,小男孩立刻變成一匹馬。 女巫抓起羅賓遜跳上馬背,騎著他快速穿過森林、田野、沼澤、溪流,最後抵達一處非常大的穀倉。 女巫在門前跳下馬,帶羅賓遜進去。 他看到七名年老的女人拉著從屋頂上垂下來的韁繩,隨著她們的動作,大塊的肉、牛油、麵包、牛奶、熱布丁、血布丁等許多農村美食掉了下來。 當她們為這些食物施咒時,表情十分猙獰。 當聚攏了足夠開宴會的食物後,她們開始佈置,將食物擺放好。 從羅賓遜的形容可以看出,與蘇格蘭那些躲在破舊教堂裡吃著死人屍體的女巫相比,這些女巫個個都是美食家。 羅賓遜說,當晚宴準備好後,有更多的女巫出現了。 他還說出了其中幾人的名字。
因為這個故事,許多人被逮捕,羅賓遜則被帶到各個教堂指認他在穀倉裡見到的女巫。 光是根據羅賓遜的故事,就有包括迪克森修女在內的八人被處死。 而那些策劃這個邪惡故事的人,從未因作偽證而被繩之以法,羅賓遜的父親則透過恐嚇別人得到大筆金錢。
在漫長的內戰時期,獵巫更是越發猖獗,其中,馬修霍普金斯可謂當時最知名的人物。 1644年,這名惡棍住在艾塞克斯郡的曼寧特里小鎮,因為找到幾名可憐女巫身上的印記而聲名大噪。 這讓他決定繼續努力獵巫。 此後,每當艾塞克斯出現可疑的女性時,馬修·霍普金斯就會出現,以他的「知識」協助法官判斷對方是不是「那種牛」(他對女巫的稱呼)。 隨著名氣越來越大,他開始稱自己為“獵巫將軍”,並帶著找出女巫的使命,前往諾福克、艾塞克斯、亨廷頓和蘇塞克斯。 一年之內,他將六十個可憐人送上火刑柱。 他經常使用的判定方法為「游泳」——國王詹姆斯也在自己的文章中大力推薦此方法——將疑犯的右手大拇指跟左腳大拇指綁在一起,左手右腳以同樣的方式綁在 一起。 接著用一大塊布或毯子將疑犯包起來,以背朝下的方式放進池或河裡。 如果他們沉下去溺死,他們的親戚朋友就可以悲傷地慶祝他們是清白的。 如果他們浮在水面上——通常被小心地放到水面上的話,因毯子的浮力會漂浮在水上——結局同樣是死:他們會被判定有罪,然後被燒死。
另一個方法則是讓疑犯背誦主禱文與信經。 他們確信沒有任何女巫可以正確無誤地說出這些內容。 只要遺漏了一個字,甚至咬字不清晰(驚慌的人常犯這個錯),就會被判有罪。 另外,當時的人認為女巫的眼淚不會超過三滴,只能從左眼流出來。 因此,許多清白之人不願屈服於嚴刑拷打的堅韌表現,反而成為其有罪的證明。 有些地方也採用測重的方法,如果嫌犯的體重比教會的《聖經》重,就視為無罪。 但這個方法太過人性化,因而不被獵巫者採納。 霍普金斯經常強調,只有針刺和游泳是正統的方法。
霍普金斯被聘到各地獵巫。 他總是帶著兩名隨從,並住在當局安排的最高級的旅館中。 他的收費包括二十先令的「出場費」、他在當地的所有開銷、往返的車馬費。 不管有沒有發現女巫,這些都是要收取的。 如果發現巫師或女巫,每處死一個人要額外收取二十先令。 有整整三年,他都以這泯滅人性的職業為生。 成功讓他變得狂妄與貪婪,因此在社會各階層樹立了不少敵人。 住在亨廷頓郡霍頓的神職人員高盧先生出版了一本小冊子,斥責霍普金斯的傲慢,並稱他為社會的禍害。 霍普金斯憤怒地回信給霍頓當局,表示自己願意前往霍頓協助獵巫,但希望知道這裡是不是還有很多像高盧先生這樣執著於巫術的人,以及他們是否會盛情招待他 這樣的大人物。 他還以威脅的口吻說,如果不能得到滿意的回复,他「將永遠放棄這個郡,並到那些知恩圖報且願意善待他的地方發揮自己所長」。 面對他的威脅,霍頓當局並不驚慌,他們決定忽視他和這封信。
高盧先生在自己的小冊子中描述了霍普金斯使用的一種方法,並破解了這種方法為他賺進大筆收入的秘密。 這個方法比游泳更惡劣。 高盧先生說,這位「獵巫將軍」會將疑犯帶入一個房間,讓她以非常不舒服的姿勢(例如盤腿等)坐在凳子或桌子上。 如果被拒絕,他會以粗繩索綁住對方。 霍普金斯接著會找人二十四小時監視疑犯。 在這段期間,疑犯不可以喝水或進食。 他聲稱女巫的小鬼會在這時現身,並吸食她的血液。 由於這個小鬼可能會偽裝成黃蜂、蒼蠅、蛾或其他昆蟲,因此他們在門上或窗上留一個小孔讓它們進入。 守衛必須目不轉睛地盯著小孔,並殺死所有進入房間的昆蟲。 如果有任何昆蟲飛走無法被殺死,這名女子就會被定罪──那隻昆蟲就是她養的小鬼。 她將被處以火刑,二十先令就這樣進了霍普金斯的口袋。
令人欣慰的是,這名惡棍也中了自己的圈套。 由於高盧先生的揭秘,加上自身的貪婪,地方法官開始不信任霍普金斯;而大眾發現,在他的迫害下,即便是最高尚純潔之人也無安寧之日,因此毫不掩飾 對他的憤恨。 很快,他在薩福克郡的一個村子裡被一群暴徒抓住,並被指控是巫師。 他們說他用巫術騙得魔鬼手中的名冊──上面有全英格蘭所有女巫的名字。 「所以,」眾人說,「你不是在上帝的幫助下找出女巫,而是透過魔鬼的幫忙。」他試圖證明自己的清白,但徒勞無功。 眾人以他自己發明的方法測試他。 他們剝光霍普金斯的衣物,將他的手指跟腳趾綁在一起。 接著,他被人們用毛毯包起來,丟到水池中。 有人說,他浮在了水面上,因此被撈起來接受審判,最後在沒有其 他證據的情況下被處死。 也有人說他溺死了。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為此失去了性命。 因為在任何登記冊上都找不到對他的審判和處決的司法記錄,所以我們推測他應該死於暴徒之手。
巴特勒在《胡迪布拉斯》中用詩句記載了這名惡棍的事蹟:
我們愛民如子的議會
不是送魔鬼一名幫兇
並賦予他十足的權力
讓他揪出所有的女巫嗎?
我們偉大的幫兇
不是在短短的一年內
就將郡裡的六十名女巫都絞死了嗎?
這些女性中,有的是因為沒有被淹死,
有的是因為無法承受長時間坐在板凳上的疼痛,都被當成女巫絞死了
更有一些被認為使用妖法
把鵝和小火雞變成綠色,
讓豬得了抑憂鬱症,
這就是我們偉大幫兇的猜測。 最終,他咎由自取,
由於浮在水上而被當成巫師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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