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9, 1994 - 1994年11 月9日 上海市劳动局、市经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 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企业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和保障基本生活问题的若干意见》。至年底,全年下岗19.1万人,分流11.8 万人,积存下岗待工人员 19.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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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1 月9日 上海市劳动局、市经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 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企业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和保障基本生活问题的若干意见》。至年底,全年下岗19.1万人,分流11.8 万人,积存下岗待工人员 19.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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