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4, 2003 - 南联盟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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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4日,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议会两院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法宪章》,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 (Serbia and Montenegro,简称“塞黑”)。塞黑成为建立在塞尔维亚与黑山两个平等成员基础上的国家共同体。塞尔维亚共和国还包括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和科索沃自治省。
2006年5月21日,黑山举行独立公投,独派以微弱的优势获胜。6月3日,黑山议会正式宣布黑山独立,6月5日,塞尔维亚议会宣布继承原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共同体的国际法主体地位,塞黑解体为塞尔维亚共和国与黑山两个主权国家,塞尔维亚因而失去出海口成为内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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