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1, 2003 - 性別人權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
指責教育部的國語辭典中對青少年、同性戀、跨性別、性工作者和愛滋病的定義和解釋,
充斥保守、反挫觀念
Description:
歧視?偏見?
教部國語辭典挨轟
人權團體強烈指責對青少年、同性戀充滿父權、性別霸權 國語會:會改進
【記者邵冰如、楊蕙菁/台北報導】
多個性別人權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指責教育部的國語辭典中對青少年、同性戀、跨性別、性工作者和愛滋病的定義和解釋,充斥保守、反挫觀念,處處宣告父權、異性戀和二元性別霸權的歧視與偏見,對下一代的教育是一大隱憂。 性別人權協會、同志諮詢熱線、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等多個團體,在記者會中發表他們長期檢視教育部國語辭典的歧視用語成果。 以「青少年」一詞來說,辭典中對青少年的定義是「人生歷程中身心較不穩定的階段」,人權團體認為,為何要把青少年定義得如此負面? 在解釋負面用詞時,辭典多以青少年為主體,例如解釋「隱憂」時,例句就是「青少年犯罪年齡層日益降低,是國家一大隱憂」;解釋「悲劇」時,又是「青少年切勿嘗試飆車,以免釀成悲劇」。 關於「愛滋病」一詞,教育部國語辭典的例句是「愛滋病如火燎原,在世界各地蔓延開來,人人聞之色變」、「愛滋病是本世紀最可怕的疾病」、「愛滋病並無特效藥可以治療」。性別團體痛斥,這些例句只在呈現愛滋的恐怖和可怕,讓更多正常人或學生任更歧視已飽受身心之創的愛滋患者。 性別人權團體也認為教育部患有「同性戀恐懼症」。例如辭典中說「近年有人主張不應將同性戀視為疾病,只能視為性心理異常」;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說,先進國家的醫界從不把同性戀視為「性心理異常」,而且教育部用「異常」這種字樣,更充滿著父權和霸權心態。 對一些跨性別的用語,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和例句也很歧視。例如「娘娘腔」的解釋是「形容男性缺乏英武氣息,言行有如女子」,例句是「男子漢做事要乾脆,不要娘娘腔」,不尊重較具陰柔性格的男性。「人妖」一詞,辭典中的解釋是「譏諷喜歡過分妝扮的人」,例句是「瞧她臉上抹得一塊紅、一塊紫,真像人妖」,分明就是把「人妖」當成一種應該被歧視的工作。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上午指出,國語會編訂的國語辭典簡編本和修訂本,都是在民國83年編修完成,至今已有時空間隔,許多用辭定義不符實際情況;國語會將逐一檢視,邀集學者專家就不合時宜的部分進行修正。
【2003-03-11/聯合晚報/4版/話題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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