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12, 2017 - 同性伴侶求即刻登記結婚敗訴 幸福盟:給予肯定
Description: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同性婚姻登記案的判決結果,反同婚同體下一代幸福聯盟說,同性婚姻登記於法無據,此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未越權允准同性婚姻登記值得肯定,但現仍有其他同婚登記案件於訴訟中,呼籲全國各級法院勿侵犯立法院的權限。
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說,我國沒有改變一夫一妻自然婚姻定義的必要,認為依據大法官釋字748號解釋,同性婚姻非保障同性伴侶的唯一選項,立法者仍可用其他方式保障同性伴侶的權益。
曾獻瑩說,為兼顧兒童最佳利益等公共利益,幸福盟願支持在不改變婚姻定義的前提下保障同性伴侶的基本權益,建議同性伴侶欲獲得身分關係的保障,可援引《民法》1123條之規定,以「家屬」身分互負扶養義務,並享有稅法方面的優惠。
他強調,台灣是否改變一夫一妻自然婚姻定義、實施同性婚姻,應由全體台灣人公投決定,不應僅由少數司法、立法菁英決定。(洪敏隆/台北報導)
Added to timeline:
研究助理工作
D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