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13, 2017 - 戶政單位不准同婚登記違憲 反同團體到司法院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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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戶政事務所不准同性伴侶登記結婚是違法違憲的,昨判決撤銷戶政所原處分,但也沒判准同性伴侶即刻登記結婚,等於兩邊各被打一大板。對此,反同婚團體今天下午到司法院前抗議,認為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並未宣告《民法》相關條文違憲,而「認可同性別結合關係」會混淆社會倫理秩序。
由國際火炬先鋒關懷協會及民權團組成的「反對性解放文化團體」10多名成員,下午在司法院前喊著「台灣拒絕同性婚姻、拒絕不當性別教育、勿竄改婚姻定義、一男一女自然婚姻生生不息、世世代代」口號,並指挺同婚人士是惡霸、霸權,還詢問在場記者:「你們是怎麼來的,是不是一男一生出來的,可以改變這事實嗎?」強調同性之間無法生育,因此同性結合不是婚姻。(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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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years and 8 month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