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1, 1954 - 台南郵電支部案
Description:
1954年7月:
KMT宣稱「偵破省工委台南市委會郵電支部案」,指控郵局與電信局中有「台南郵電支部」,由吳麗水、丁窈窕、施水環等人組成「匪黨外圍」。
案情脈絡:
女郵務員丁窈窕在台南郵局任職,與同事施水環、吳麗水交好。追求施水環未果的王溪清懷恨在心,多次寫信向保安司令部檢舉丁窈窕是「匪諜」,這些檢舉信都被吳麗水利用郵局職務攔截、燒毀。後來基隆電信局職員陳興德因「匪諜嫌疑」被抓,在酷刑下供稱自己的批評政府言論來自吳麗水,吳因此遭逮。
刑求與「支部」的誕生:
吳麗水在保安司令部遭長時間拷打,先被逼承認燒掉檢舉信,又被逼說出「一整套組織」。在刑求之下,她供出丁窈窕、施水環等人,說丁窈窕受錢靜芝指示,發展「台灣青年民主協進會」、成立台南郵電支部,自己任支部書記,施水環負責聯絡與藏匿「匪徒」弟弟施至成。這套說法成為全案的劇本,之後丁窈窕、施水環被逮,也在暴力與失眠審訊下被迫照劇本「認罪」。
1955年6月:
軍法處依《懲治叛亂條例》判決,認定吳麗水、丁窈窕、施水環「意圖以非法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三人被判死刑,其餘十餘名郵電員工判 7~15 年徒刑。
1956年7月24日:
吳麗水、丁窈窕、施水環在台北馬場町遭槍決。事後回顧,學界與轉型正義機構普遍認為:即使台灣郵電系統曾有地下組織痕跡,台南郵電支部案仍是典型透過檢舉與刑求「拼湊組織」、把私人恩怨與正常工會活動放大為「匪諜網絡」的白色恐怖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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