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2, 2023 - 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Description:
为了加强和规范空域资源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国家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委托法治网发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条例》按照【空域等级】方式将中国空域分为两级七类。管制空域(A、B、C、D、E类)和非管制空域(G、W类)。新增设的G、W类空域主要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提供法规上的支持,与将于2024年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辅相成。
· 【空域等级】综合考虑飞行规则、空域环境、航空器性能、空中交通服务等因素,空域分为管制空域(A、B、C、D、E类)和非管制空域(G、W类)。
· A类空域通常为标准气压高度6000米(含)以上至标准气压高度20000米(含)的空间。
· B类空域通常划设在民用运输机场上空。
· C类空域通常划设在建有塔台的民用通用机场上空。
· G类空域通常为B、C类空域以外真高300米以下空域(W类空域除外),以及平均海平面高度低于6000米、对军事飞行和民航公共运输飞行无影响的空域。
· W类空域通常为G类空域内真高120米以下部分空域。
· D类或者E类空域是除A、B、C、G、W类空域外的空间,可以根据运行和安全需求选择划设。其中,标准气压高度20000米以上统一划设为D类空域。
· 第十四条 【空域类型】综合考虑空域限制类型、使用用途等因素,空域分为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空中保留区、航路航线、进出境点、等待空域、空中放油区、试飞空域、训练空域、防空识别区、临时空域等。
· 第三十七条 【空域使用报备】使用不涉及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空域类型的 D、E、G、W 类空域,空域用户应当向有关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或者承担相应职责的单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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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years and 7 month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