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6, 2021 - 威京敗訴
(開發權)
Description: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訴更一字第49號判決認定:
威京公司捐地、捐款是之前擁有開發權的條件,而且獲准興建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表示北市府跟威京公司個字都依照80年都市計畫所訂的條件履行了。
同時威京已經擁有整體開發權多年,不因103年度的都市計畫而拿回之前的捐地、捐款,也不因威京公司遲遲未能整合開發C土地而有異議(表示就算你沒有履行義務也不討論了),因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兩公司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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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兩公司繼續上訴,最高法院110年度第707號判決認為源審判無違和而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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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years and 9 month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