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 (1 июл 1958 г. – 12 окт 1983 г.)
Описание:
第一个人民公社成立于1958年7月1日。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定》,推行人民公社化运动,撤乡、镇并大社,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行使乡镇政权职权,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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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июл 1958 г.
12 окт 1983 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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