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апр 1988 г. - 1988年4月25日 根据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确定全国重点联系的实行满负荷工作法试点企业的通知》精神,市经委确定在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上海第十二棉纺织厂、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上海彭浦机器厂、上海照相机总厂试点推行满负荷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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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4月25日 根据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确定全国重点联系的实行满负荷工作法试点企业的通知》精神,市经委确定在上海第十七棉纺织厂、上海第十二棉纺织厂、上海第二纺织机械厂、上海彭浦机器厂、上海照相机总厂试点推行满负荷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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