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gen 1985 anni - 1985年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在皖南小三线调整和交接的商定协议》签订,并上报国务院。协议规定,小三线在皖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全部无偿交给安徽省。4月17日,国务院同意市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交接的商定协议。上海在皖南小线80家企事业单位开始进行移交工作1988年4月,上海在皖南的小三线80家企事业单位全部移交给安徽当地。
Descrizione:
1985年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在皖南小三线调整和交接的商定协议》签订,并上报国务院。协议规定,小三线在皖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全部无偿交给安徽省。4月17日,国务院同意市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交接的商定协议。上海在皖南小线80家企事业单位开始进行移交工作1988年4月,上海在皖南的小三线80家企事业单位全部移交给安徽当地。
Aggiunto al nastro di tempo:
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