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mayo 2004 año - 性別平等教育法 民間催生
籲月底前通過立法 消除校園性別歧視
跨性別權益
但內容還是針對非跨主體
81/100是相對論
Descripción:
性別平等教育法 民間催生
籲月底前通過立法 消除校園性別歧視
【記者朱若蘭╱台北報導】
婦女及性別人權團體昨天呼籲各黨派立委,支持「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五月底前通過立法,讓校園性騷擾申訴機制以及懷孕、同性戀及跨性別學生的受教權有法可依。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女性學學會及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團體組成「性別平等教育法民間推動聯盟」。性別平等教育法研修小組召集人、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惠馨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意義,在於提供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師資、教材教法融入及性騷擾申訴調查的法源依據。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長李明照表示,該會接獲不少校園性別歧視案例,例如一位國一男生只因長相秀氣、愛漂亮,被同學嘲笑是同性戀,同學在他便當裡放蟑螂,強迫他在眾人面前脫褲子,常被拖到廁所圍毆,讓這名學生因恐懼不敢上學,天天蹺課。
曾就讀輔大宗教系陳姓同學,昨天現身說法,指他在學時即因表明「同志」身份而遭同學排擠,最後只好休學。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逸玲表示,教育部之前的研究指出,一半以上的懷孕學生被迫離校、中輟或休學;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後,學校即不得再對懷孕學生施以譴責、處分或退學,須協助他們完成學業或生活照顧。
【2004-05-05/聯合報/A6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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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ayo 2004 añ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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